【资料图】
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
通讯员 刘星
共享电动车在许多城市出现多年,但在湖北省谷城县这样一个小县城却是新鲜事物。自2023年4月共享单车在谷城县投放运营以来,因其骑行便捷、绿色低碳等优点迅速受到广大群众的追捧,就在大家尽情享受这一新鲜代步工具时,却偏偏出现了一起恶意损毁共享电动车的案件。
7月28日上午,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热心群众举报称,有人将一辆共享电动车扔在了谷城县南河水里。接警后,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赶至事发地,在南河大桥岸边的河里发现了浸泡在河水中的共享电动车。随后,民警迅速将电动车从水中打捞上岸,并联系共享单车经营者对该电动车进行维修检测,经检验确定电动车已彻底报废,价值3500元。
丢进河里的共享电动车(通讯员供图)
如此行径令人愤慨,如不及时打击震慑,极易引发跟风效仿,不仅损害商家利益,更影响市民们的出行便利和文明县城形象。“立案侦查,快侦快破!”警情迅速引起所领导的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成立侦办专班对案件展开侦查。
为快速侦破此案,阻止类似案件继续发生,专班民警们连续奋战三天三夜调阅事发地周边的监控视频,实地走访,分析研判,最终锁定一名南漳籍的嫌疑人周某,通过进一步的人力摸排,成功于8月3日将正在某商城内吃快餐的周某抓获归案。
据周某交代,其因在老家生活得不太如意,便于今年7月初来到谷城县找工作,但却四处碰壁,工作没找到,兜儿里的资金也捉襟见肘,心情越发焦躁。案发当晚,他本想骑共享电动车在县城里转转散散心,走了很久终于在南河大桥上发现一辆共享单车,拿出手机扫码却发现,该电动车竟然没锁车,想到可以骑免费车,周某欢喜地将电动车骑上了桥面。没想到骑行没多久,车辆就因超范围开始提示要断电,但是周围又没有停车点,周某瞬间火气上来,觉得倒霉事全自己碰上了,萌生了“将车辆骑出规定的范围,反正是扣别人的钱”的想法。随后,周某硬生生地用人力脚蹬将该辆共享电动车骑行到了桥对岸的河边,累得气喘吁吁的周某越看这辆电动车就越烦,为了解气就将车扔进了河里。
目前,谷城县公安局已对周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,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