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大同市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,深入推进护航营商环境“清风行动”,坚持以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,保障推动“融入京津冀、打造桥头堡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,现对“清风行动”中查处的破坏营商环境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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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大同市第三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、董事长苏玉鸿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问题。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,苏玉鸿利用职务便利,为企业在工程承揽、粮食买卖、业务承包等方面提供帮助,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钱款。此外,苏玉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3年1月,苏玉鸿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2.左云县人民法院原二级法官赵振华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问题。2019年8月至2022年6月,赵振华在左云县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工作时,利用职务便利,在和解协议履行、钱款追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和个人钱款。此外,赵振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3年4月,赵振华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3.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原党组书记、主任李进元破坏“亲”“清”政商关系问题。2014年7月至2021年底,李进元在担任灵丘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、台长,灵丘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、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揽、设备采购、工程款结算等过程中提供帮助,先后多次索取、收受财物,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。此外,李进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3年3月,李进元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4.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原科长霍晓东破坏监管环境问题。2015年至2021年,霍晓东在负责民营医院监督检查、年度考核等工作期间,先后多次收受民营医院钱款。此外,霍晓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23年4月,霍晓东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以上4起案例,有的官商勾结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;有的执法犯法,损害公正法治环境;有的大搞特权,干预插手项目建设;有的违规用权,影响监管的公信力。这些问题和行为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、重商优商意识淡薄,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。
| 来源:大同市纪委监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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